昨晚睡得很好,身体的感觉就更好起来。
早上吃前两天没吃完的抄手,不好吃也不难吃。现在吃什么都不觉得有什么特别,简单的食品好过复杂的,吃饱了不饿就好了,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不高了,稀饭面条好像已经成了我的最爱了。喜欢简单,美食也不例外,简单的食物也有色相味的体现。
晚上带着女儿去上班了,她拿本书在看,还不时的向我要东西吃,馋死了,下班后,又到对面的小吃店买了份儿快餐,回到家就开心的吃起来。眼大肚子小,剩了一半,明天再吃了。冰箱里满是剩饭剩菜,再多一点也没所谓了。
下班时,老板娘给我三个春卷带回来,回来后,我给哥哥吃了,他还蛮喜欢吃的,看来美式中餐也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。我现在对美式中餐也很认同了,习惯可以改变一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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